http://www.haihanlaw.com/data/upload/202105/20210522101955_753.jpg

企业法讯

The Laster Infoemation

首页 > 企业法讯 > 企业法讯

企业法讯 | 员工简历造假,企业辞退要赔偿吗?

作者:劳动人事事务部

640.gif

image.png

今日精选

AUG. 2023

  • 新时代下,人们越来越“卷”,随之而来的有求职环境变得愈发严峻、求职竞争愈发激烈。为了在一堆简历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好的工作机会,个别求职者选择剑走偏锋,向求职单位提供虚假的学历证书、陈述虚假的教育、工作经历。


那么问题来了,企业是否可以员工“欺诈”无偿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呢?接下来,海涵将结合司法实践案例分析确认企业无偿辞退需达成的要件、可能产生的风险并提出操作建议,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

image.png


01

什么是欺诈?怎么样才构成欺诈?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规定解释欺诈,欺诈是指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作出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意义上的欺诈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其一是欺诈人有欺诈故意,即有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判断的故意以及有诱使对方基于错误判断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其二是欺诈人有欺诈行为,即有故意虚构虚假事实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其三是欺诈行为与错误判断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受欺诈人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陷入了错误判断;其四是受欺诈人基于错误判断作出了意思表示。


image.png



02

欺诈在劳动法律领域方面的应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五)项规定,若构成欺诈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将归于无效,用人单位亦可以据此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image.png



03

只要员工存在简历造假的

企业就可以无偿单方解除劳动关系吗?



答案当然是“非也”。我们不能简单地将“简历造假”与“欺诈”画上等号。据前可知,构成欺诈有四个构成要件,员工存在简历造假的行为仅满足了欺诈的要件二。而且在司法实践中,法官判断劳动合同是否因员工欺诈行为而归于无效时,综合考量的因素有很多。这种种或大或小的因素,都影响着最终结果的不同。主要如下:


欺诈行为与订立劳动合同之间无因果关系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号(2023)京03民终266号中认为:A公司的人员对B员工入职前有所了解,B员工并非因其学历而获得其工作岗位,在B员工工作期间,A公司亦未因其学历问题对其工作提出质疑,因此A公司与B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并非因B员工的学历,因此难以得出A公司系因B员工的学历问题而作出错误行为,应当认定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


前述案例就可以很清晰地说明:不是只要劳动者有欺诈行为,就一定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人民法院还会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因劳动者的欺诈行为陷入了错误的认识,而且因错误的认识,签订了劳动合同。

换句简单的话来说就是: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者时并未要求其岗位的学历要求,也没有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确认其学历要求,也不能证明劳动者因伪造学历材料或信息而不能胜任工作,最后导致用人单位以劳动者学历造假为由解除劳动关系不再具备合理性,将有违法解除的风险。


image.png

欺诈行为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有期限限制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号(2020)粤03民终9221号中认为:劳动者有如实提供信息的义务,而用人单位有对劳动者入职信息负有审查义务。本案的A员工授权了B公司对其进行背景调查,而B公司同意A员工入职并与其签署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应当视为B公司经过调查核实后确认A员工符合入职条件。

而且提供虚假的学历信息对劳动合同效力的影响应当有合理期限,A员工入职B公司处近3年,B公司才以劳动者入职时提供虚假学历信息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具有明显不合理之处,B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行为违法,应当向A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

image.png



04

海涵律师建议



经过前述案例分享,我们不能只是简单知悉其他企业糟心的经历,更需要在前人的经历中汲取其劳动用工管理的教训,透过现象看本质,并从中获取更多的经验。对于员工欺诈,海涵也将结合为超3000家优质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经验,提出如下建议,以望各企业构建完善、严密的用工管理体系:



第一

招聘员工前,可以在招聘广告中列明清楚关于员工的学历、资质、教育经历、工作经历等硬性要求,并在面试前或入职后及时通过书面方式列明,由员工签字确认,保留原件;


第二

注意固定员工提交的包括但不限于简历、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资质证书等材料属其本人提交的证据。可以让员工在其提供的材料上一一签字,并承诺其提供的材料属真实、合法、有效,并明确违反承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第三

即使有了前述步骤,企业也应当注意及时进行背景调查,具体可通过学信网查询学历信息、通过比对员工的社保记录及工作经历信息,对其之前的用人单位进行电话背调,如属重要岗位,还可以通过委托第三方背调公司进行审查。但是需要注意在正式审查前取得员工的背调授权,避免侵犯员工的隐私权。


第四

可以将员工具有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欺诈行为归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符合试用期录用条件等情形,降低违法解除的风险。但是企业在发现员工存在欺诈行为时,还是得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好交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评估法律风险后再决定是否解除劳动关系。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八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最近浏览:

TO TOP

深圳龙岗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深圳法律咨询

关注“海涵律师事务所”公众号

及时获取实时专业的法律资讯信息

以及对外公开培训课程

深圳龙岗区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深圳法律咨询

课程报名以及业务咨询

粤ICP备17047365号    Powered by祥云平台    技术支持:华企网络  Copyight    海涵律师事务所专注于企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