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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PT . 2022
例如,将“定金”写成“订金”,虽然仅是一字之差,但是它们反映出来的法律效果却大相径庭,所谓“一字值千金”其实并不为过。那么,就让海涵律师来为您介绍这“五金”到底有何不同。
订金在日常商事交易及经济活动中被广泛的采用。严格讲订金只是一个习惯用语,而非法律概念。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缴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一般情况下,交付的订金视为预付款,在交易成功时,订金充当货款,在交易失败时,订金应全额返还,收受订金的一方即使违约,仍应承担返还订金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订金作为预付款,它不具备定金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例如:甲向乙购买了一个价值500元的商品,双方约定由甲向乙交付100块钱的订金,这100块钱就充当货款,甲只要再给乙400块就好了;但是如果甲付了订金之后又不想要这个商品了,是可以让乙把这100块钱还回来的。
(一)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三)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四)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例如:房屋租赁合同中甲向乙租了一个房屋,双方约定由甲向乙交付1500元作为押金,要是租赁到期,乙已经结清所有费用,则1500元的押金就返还乙;要是乙租赁到期时还未付清房租,则甲就可以在这1500元的押金中扣除租金。
虽然违约金与定金都有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但两者的区别相当大:
定金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根本目的,因此定金属于担保的一种形式。而违约金根本目的是制裁违约行为,是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是约束双方履行合同的一种赔偿损失。
交付的时间不同:定金是签订合同时或之前预先支付的,作为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的担保,具有双倍返还的惩罚性;违约金是双方在合同种约定的,违约方应支付的赔偿金,不事先支付。
发生的根据不同:定金是由当事人双方在定金合同中约定的,而违约金一般是当事人自己约定的。定金是交付后才生效,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合同约定了定金,但是定金实际没有交付,则该定金条款不生效;而违约金是诺成生效的,只要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签字或盖章后合同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
确定的标准不同: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数额,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定金最高不能超过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而违约金因具有预定赔偿金的性质,是根据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额来确定。
相关法规 丨 Regulati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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