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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N . 2022
越来越多股东发现:找个生意上合得来的伙伴,太难了!尤其是当股东将股权转让给一个其他股东完全不认识的人,面对合不来的新伙伴,还不如自己全揽下来。别急,股东有一项特权,叫“优先购买权”。本期法讯带大家了解在有限责任公司中,什么是股东“优先购买权”?这到底能保障股东什么权利?
什么是股东的“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是基于股东相互之间的信任而形成的法人组织。简而言之,股东之间除了资金,也非常看中彼此的经营理念、管理能力、人品、乃至人格魅力等与人相关的其他属性。如果股东随随便便将名下股权转让给别人,那公司内部的平衡状态很可能会被打破,股东之间的信任基础或立场不同,极可能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和盈利能力,甚至使公司陷入僵局。因此,基于保护公司人合性的考虑,赋予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具有一定合理性。
那股东之间转让股权,会被限制吗?
细心的小伙伴可能就发现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进行了必要限制,那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呢?
和大家分享一个案件:A与B均为公司股东,在双方的股权纠纷中,A股东胜诉,获取了B股东的相应股权份额。其后,因B股东不配合办理股权变更手续,A提起了强制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另一股东C突然跳出来,主张行使其作为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试图从A股东手里争夺B股东的相应股权份额。大家猜猜结果如何?C股东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吗?
结果就是:法院不支持C股东的请求。A股东本就是公司的股东之一,A股东与B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属于“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情况,本质上并没有侵害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故公司其他股东无权行使优先购买权。
另外,在公司章程没有另外约定的情况下,还有一种情况也不受限制,就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因继承发生变化时,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也不能被法院支持。
海涵律师提示
① 应注意章程中对于特定表决事项的约定,包括完善公司章程中对于“优先购买权”的设计,保障股东及时行权的合法权利。
② 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流程,召开股东会并规范相应文书,避免出现程序上的瑕疵。
③ 作为拟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要注意:公司法所设置的“向其他股东履行通知义务”,这里所涉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拟转让的股权数量、价格、履行方式、拟受让人的有关情况等多项主要的转让条件。
④ 作为拟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要注意时效性问题,积极主张自身合法权利,避免因错过时间被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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