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精选 MAR. 2021
全民创作时代,短视频侵权问题甚嚣尘上,什么剪辑拼接呀(去水印,替换音乐、配音)、画中画呀、混编呀、秒盗呀,长拆短二次创作等等五花八门的新花样层出不穷。
由此,版权开始进入普罗大众的视野,成为越(火)来(炎)越(焱)热(燚)的名词,那么短视频作者如何维护自己的版权权益呢?
首先,什么是版权呢?根据《著作权法》的定义,版权其实就是著作权。
由此可知版权问题,主要是受《著作权法》及其相关立法、司法解释调整的。那么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瞧一瞧。
打铁还需自身硬
就短视频版权的维护而言,该短视频本身是否具有版权自然是最重要的前提。目前对于短视频如何纳入现行《著作权法》列举的作品类型尚有讨论,但实践中往往将其归入“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以下简称“类电作品”)或“录音录像制品”。
无论是类电作品还是录像制品,其本质都是要求短视频需具有独创性。所谓独创性,便是独立完成且具有创作性。
那么问题来了,作为短视频创作者,如何判断自己的作品符合独创性标准呢?以下两个案例或许可以给大家带来思考:
二、裁判要旨
1.关于“独立完成”的认定
本案中,制作者按照传统故事“卖油翁”内容为主题,结合软件技术制作了《卖油翁》短视频,该短视频与传统故事之间是能够被客观识别的差异为条件,主题相同并不影响《卖油翁》短视频是否系独立完成的认定。
2、关于“创作性”的认定
关于创作性的标准,在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始终与所处的社会环境、行业特点相联系,根据实际的社会环境、各种类型作品本身的特点进行发展和完善。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普及和软件开发技术的发展,移动短视频应用密集问世,短视频这一表现形式融合了文字、图片、语音和视频等内容,是一种新型的视频形式。
基于短视频的创作和传播有助于公众的多元化表达和文化的繁荣,故对于短视频是否符合创作性要求进行判断之时,对于创作高度不宜苛求,只要能体现出制作者的个性化表达,即可认定其有创作性。
本案中《卖油翁》短视频构成了一个有机统一的视听整体,其中包含了制作者多方面的智力劳动,具有创作性。
综上,《卖油翁》短视频具备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构成类电作品。被告微播视界公司主张《卖油翁》故事情节系众所周知,不具备独创性的抗辩意见本院不予采信。原告银河长兴公司作为作者之一且另一作者语文出版社有限公司知晓的情况下,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二、裁判要旨
“我想对你说”短视频符合类电作品的形式要件要求,关键在于是否具备著作权法的独创性要求:主题相同并不影响“我想对你说”短视频是否系独立完成的认定,该短视频与示范视频、网络下载图片存在能够被客观识别的差异,故该短视频系由制作者独立创作完成。
视频的长短与创作性的判定没有必然联系;该短视频在限定主题、素材的情形下,创作性难度较高;且其编排、选择及呈现给观众的效果,体现了制作者的个性化表达;该短视频带给观众的精神享受亦是具有创作性的体现,故该短视频具有创作性。
破防版权的神器——“合理使用”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兼顾公共利益,法律还规定了“合理使用”情形。在该情形下,对方可以不经过版权所有者的许可而使用其作品,且不必向其支付报酬。
对于短视频创作者们来说,最有可能遇到的相关情形便是:他人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创作者们已经发表的作品;或者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创作者们已经发表的作品。
当然,纯公益性质的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也属于此种情形。但该表演只要:向公众收取了费用或向表演者支付了报酬,满足任一条件便不再属于此种情形,创作者们即可进行维权行动。
那么,在“合理使用”情形下,他人是不是就可以恣意妄为了呢?
当然不是,法律同时也对此种情形作了如下限制规定: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
换句话说,当他人违反上述规定时,短视频创作者们同样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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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短视频创作记得要在作品上添加权利标记和维权声明。
这对后续的维权至关重要:在将短视频上传至相应平台时,往往会自动在短视频一角标注"@视频制作者",可视为对短视频进行署名。根据著作权法的署名推定规则,在无相反证据情况下,应推定署名者为该短视频的制作者,对该短视频享有著作权。
二、创作者平时要做好证据的保存工作,诸如拍照、聊天记录:
① 将短视频进行对外授权,保存好授权传播的证据,否则产生纠纷时很难证明谁发表在先;
② 版权遭受侵害后,创作者可以向播出平台发出通知,要求播出平台停止播出。此时也要要注意保存短视频播出平台发出通知以及短视频播出平台收到通知的等沟通记录,这一点对平台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认定是非常重要的。为避免平台日后清空此类数据,亦可选择在侵权作品相关内容尚未删除时做公证;
③ 注意保存侵权行为损害程度的具体证据,如侵权持续时间、侵权影响范围、被告盈利情况等,上述证据是影响赔偿定量的重要因素。
三、值得注意的是,创作者以自己名义维权时,需要证明自己的真实身份和发布平台上上传视频的身份一致。或者,也可以独家授权发布平台,以平台的名义进行维权。
正所谓君子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食嗟来之食。希望每个短视频创作者都能树立良好的版权意识,保护好自身版权的同时,也避免侵害他人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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