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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G . 2021
那么股权代持有没有法律效力?股权代持的法律风险有哪些?有没有办法进行规避呢?我们通过案例来了解下。
股权代持有法律效力吗?
本案中的股权代持有效吗?陆某能否要求公司确认其隐名股东地位并取得相应分红?陆某能否显名,要求公司将其变更登记为公司股东?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人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上述案例中,杨某通过提供《股权转让协议书》《股权转让确认书》及收据等证据,形成了她与杨某及杨某花之间有代持股权合意且已实际支付股权对价的证据链。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当事人能够证明股权代持关系存在,法律即认可股权代持协议效力,保护隐名股东的投资权益;代持人不能以隐名股东没有显名为由否认其实际出资的权利。
2、隐名股东要显名,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登记具有公示效力,隐名股东要想浮出水面显名,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认可和同意。
根据上述规定,作为隐名股东享有的不是完整的股东权利,法律保护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但是参与公司股东会进行表决、要求公司分红等权利,需要通过名义股东代为行使,想要登记为股东,需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本案中,法院最后支持了陆某的请求,判令石化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变更股东、向陆某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杨某花、供销社协助办理上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名义股东离婚时,
其配偶是否有权分割其代持股权?
本案中翁某能否分割这笔股权转让款?
上述案例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审判原则,由于金某举证不力,最终法院判决金某转让人人酒店16.81%的股权所得840.5万元扣除其婚前投入的个人财产237万元后,将余款603.5万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根据上述规定,股权登记信息具有公示效力,外部善意第三人对此产生合理信赖受法律保护。所以在认定股权代持关系上,没有非常直接、确凿的证据,则注重外观主义原则,以工商登记的股权信息为准。所以对金某而言,最大的不利是基于母子关系,承担了更为严格的证明责任。
名义股东有债务时,代持的股权是否安全?
王某的股权会被执行吗?
本案的再审法院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詹某因未能清偿到期债务而成为被执行人时,刘某作为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詹某在工商登记中记载的股权进行执行。
律师建议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股权代持是有效的,但是风险也不容忽视。作为隐名股东,如何规避上述种种风险呢?
第一、选择经济状况及诚信俱佳的名义股东。
第二、与名义股东签署正式的股权代持协议,并保留股权出资凭证。
第三、股权代持协议上提前布局显名条款,并取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第四、争取取得名义股东配偶、子女对于股权代持情况知晓的知情函。
第五、如果与名义股东有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办理股权质押,将股权质押在自己名下。虽然股权质押后,法院也可以进行查封、扣押,但作为质押人可以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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