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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速递 | 中秋国庆双节同庆,10月新法不缺席,一起来学习!

作者:知识产权事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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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精选

OCT . 2023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3.《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4.《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5.《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6.《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7.《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8.《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稳定发展,关注每月新法的诞生尤为重要。接下来请大家跟着海涵的脚步,一同来看看10月有哪些对企业和个人影响重大的新法新规吧!



01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



为维护公平活力的的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解决企业名称登记管理问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第82号令,修订出台《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七章五十五条,包括总则、企业名称规范、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服务、企业名称使用和监督管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法律责任和附则。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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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强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基本原则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与社会环境的融洽和公民利益的实现息息相关,常常受到意识形态、公序良俗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此次《实施办法》的修订,一如既往地强调企业名称的申报和使用应当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尊重在先合法权利,尊重企业的独立市场主体地位,避免混淆,旨在切实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02 细化企业名称制定和构成的规则


《实施办法》的重大亮点,是从法律制度层面为企业名称的选择和确定提供了实践操作指引。如《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在名称中标明与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一致的组织形式用语,不得使用可能使公众误以为是其他组织形式的字样:公司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字样;合伙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合伙)”字样;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在名称中标明“(个人独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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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明确企业名称登记与申报规范


从“预先核准”到“自主申报”,近年来企业名称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变化充分尊重了企业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的权利,同时强调各级责任主体的监管与规范作用,旨在为企业的市场准入提供高质量服务,有力实现了相关立法工作的重要创新。


如《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申报企业名称,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不以自行使用为目的,恶意囤积企业名称,占用名称资源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妨碍社会公共秩序;

(二)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三)故意申报与他人在先具有一定影响的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近似的企业名称;

(四)故意申报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禁止的企业名称。


《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机关发现已经登记的企业名称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相关规定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责令企业变更名称。对不立即变更可能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企业名称,经企业登记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


04 优化企业名称争议解决机制


《实施办法》设计了完善的权利救济渠道和救济流程,优化了企业名称争议裁决机制,确保企业登记机关在处理名称争议工作中做到合法、高效,兼顾合法权益保护和争议解决效率。


如《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提出企业名称争议申请,应当有具体的请求、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和证据,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名称争议裁决申请书; 

(二)被申请人企业名称侵犯申请人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 

(三)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委托代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被委托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

(四)其他与企业名称争议有关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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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面对层出不穷的数据爬取、流量劫持等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和刷单炒信、虚假交易、口碑营销等网络虚假宣传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在2023年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在全国各地立案查处多起案件,于9月26日下午公布了9起网络不正当竞争案例,以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管理和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以下是几例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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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警惕使用“爬虫”技术,否则得不偿失!




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介绍:天津面兜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开发上货助手软件,提供商品信息数据“一键搬家”服务,在不同购物平台的服务市场上线运营并收取软件使用费。该软件通过调用第三方接口的方式,在未经数据源购物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同意的情况下,爬取数据源购物平台商品信息数据,并一键上传至其他具有竞争关系的购物平台。截至案发,该软件共爬取商品信息数据942万余条。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00万元。

案情评析:数据抓取在互联网领域是常用的技术,能够实现高效、自动地进行网络信息的读取、收集等行为的技术手段,其设计本意在于提高信息交换速率。而部分商家利用“爬虫”程序窃取他人店铺相关信息,直接挪用他人劳动成果,属于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此类案件的查办一方面有利于抑制互联网平台的无序扩张以及平台内商户的野蛮增长,减少互联网空壳企业,为合法经营企业提供生存空间;另一方面有利于提升社会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助力推动相关领域配套法律的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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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拒绝虚假宣传,树立诚信形象!




王志刚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瑞丽市云瑞珠宝店经营者为王志刚(下称当事人),其在拼多多平台内的“冰绿翡翠”直播间开展翡翠原石销售时,存在虚设场景、雇请缅甸籍人员假扮货主等虚假宣传行为。


直播间主要运营方式为雇用缅甸籍人员在直播间内售卖翡翠原石,在与买家的微信聊天中多次虚构进出中缅边境线代购翡翠原石;或是让缅甸籍人员在直播间内假扮翡翠原石供货商进行“表演”——对销售公司的翡翠原石进行虚假砍价,实际为帮助销售公司售卖翡翠原石。此外,调查中还发现当事人存在发布虚假用户评价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近几年网络上出现了在社交平台直播间售卖翡翠原石的经营行为,部分直播间利用观众对中缅边境线实际情况不熟悉,谎称翡翠原石来自缅甸、价格便宜;通过主播给观众洗脑,灌输自己是翡翠厂主卖自家货的人设,假冒缅甸商人和主播砍价,营造一种给观众占便宜捡漏的感受。


信息差和戏剧化的“表演”更具诱惑性,更容易让消费者上当受骗。市场监管部门对该违法行为的重拳出击,让经营者知晓在法律的框架内思考创新经营模式才是中国市场体系内生存和盈利的长久之计;也帮助消费者擦亮眼睛,避免受到不法经营者的欺骗。


三、商业混淆不可为,合规经营做自己!




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案


案情介绍:上海熵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于2022年12月5日至2月6日开发运营名称为“ChatGPT在线”的微信公众号,使用高度类似OpenAI公司官方图像的图案作为微信公众号头像,并在公众号介绍是“ChatGPT中文版”。


该公众号含有AI对话功能,按次收费。事实上,当事人是通过技术手段调用ChatGPT产品背后基础模型为其公众号注册会员提供类似“ChatGPT”的服务,而非“ChatGPT”产品本身。经统计,涉案微信公众号累计注册付费用户4231人,充值会员费165153元,后产生退费39767.56元,经营额共计125385.44元。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该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当事人作出罚款62692.7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ChatGPT是美国人工智能研究实验室OpenAI新推出的一种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自然语言处理工具,能像真人一样与人类交流,一经推出便迅速在社交媒体上走红。目前ChatGPT还不支持中国用户使用,但是很多人都想尝鲜,这让部分企业看到了商机,通过蹭热度获取不法利益,当事人便是其中一员。


此类新兴的高端互联网技术产业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信息壁垒较高,且“ChatGPT”为网络热点,在大众视角内当事人实施的上述混淆行为较为隐蔽。通过查办这类案件,有助于帮助消费者擦亮双眼,甄别了解高新技术行业商品和服务的真假,同时警示经营者不要妄图在信息壁垒较高的领域欺骗、误导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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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于2023年7月17日经应急管理部第16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分为五章,分别对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的总原则、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的列入条件及管理措施、列入和移出程序、信用修复、权益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与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套,建立健全了全新型安全生产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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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的制定主要体现了以下四方面特点:


一是坚持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立法进程。《办法》紧扣“依法依规、保护权益、审慎适度、清单管理”的基本原则,规定了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管理制度,并将名单信息与其他有关部门共享,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将名单信息录入安全生产信用信息管理线上系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和部门政府网站等公示严重失信主体信息。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重点问题。《办法》明确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领域和条件,严格控制名单列入范围,将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失信行为作为列入条件,使得安全生产信用惩戒的着力点更加精准,同时也确保人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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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完善监管方式,最大限度提升政府监管效能。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执法”系统,《办法》的出台将对监管对象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以此有效发挥政府监管效能。


四是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重塑市场信用。《办法》第四章明确了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程序,既体现对被列入对象的有效惩戒,又给予被列入对象重塑信用、改过自新的机会。首先是鼓励被列入对象进行信用修复,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其次是对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满12个月的被列入对象,在满足3项规定的条件下可申请提前移出。


再次是对应急管理部门受理、核实提前移出申请作出时限要求,规定设区的市级、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准予提前移出应报告上一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最后是规定发现被列入对象申请提前移出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撤销提前移出决定,被列入对象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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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2023年7月27日,广东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将于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是广东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对于依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建设更高水平平安广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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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例》积极推动安全生产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


《条例》坚持恪守“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理念、方针和原则,即“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摆在首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调当人的生命健康与生产经营单位经济效益、财产保护面临冲突时,应当首先考虑人的生命健康,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作为代价。 


《条例》还强化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并落实了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条例》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第八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对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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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条例》在重点领域、危险作业的风险管控方面取得重要突破


在安全生产中的重点领域方面,《条例》新增的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结合本单位实际推动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改造,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对重大危险源、重点场所、重点工艺、重点部位等的安全风险进行实时监测预警。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将信息网络技术与安全生产管理有机结合,促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取得更好实效。


在安全生产中的危险作业方面,《条例》第三十条关于爆破、吊装、动火、临时用电、悬吊、挖掘、建设工程拆除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制度有了较大的修改,更加强调完善现场管理制度,明确建立现场作业制度,特别规定了要对现场作业进行安全风险识别、制定现场作业安全规范和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开具安全作业票证并现场查验确认等。


针对餐饮行业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问题,《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实施监督管理,并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对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三、《条例》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督管理机制


《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明确了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职责,要求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安全风险公示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降低或者控制重大安全风险,避免事故发生,对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者较大社会影响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治理进行督办,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条例》新增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不力的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旨在从生产经营单位核心人物入手,使得安全生产规范和要求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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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城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通过,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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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



城市燃气是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指数的重要内容。制定《条例》有利于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提升深圳市燃气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制定《条例》有利于城市燃气安全生产,提升深圳市燃气安全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制定《条例》有利于改进燃气管理领域现存的安全监管职责不明晰、供用气双方的责权利不对等、燃气管道及设施保护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构建体制更完善、运营更规范、安全更可靠的城市燃气发展良好格局。

02

《条例》重点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管理



《条例》以建设城市燃气高水平管理为目标,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明确深圳市的开发建设活动,应当按照燃气发展规划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或者预留燃气管道及设施建设用地。市政工程和房屋建设工程,需要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的,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验收。

二是大力推进“瓶改管”工程,切实提高管道天然气的覆盖率和用户使用率,规定新建住宅及其他需要使用燃料的建设项目应当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对未配套建设燃气管道及设施且符合改造条件的已建成住宅区和城中村,由市、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管道燃气改造。

三是强化燃气工程建设管理,明确燃气工程建设应当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按规定进行验收、备案,并明确建设单位的工程移交和档案移交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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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条例》增强市场活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条例》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为燃气行业和市场创造更大自由空间。《条例》一是延续现行做法,保留了市燃气行业协会对燃气器具安装维修的资质审批权,并明确了未取得资质擅自从事安装维修活动的法律责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是结合我市瓶装燃气企业及其分支机构规模逐步萎缩的实际情况,对瓶装燃气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停业、歇业实行备案管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三是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明确市场准入要求,严格燃气企业准入门槛和经营资质。

四是规范瓶装燃气管理,鼓励瓶装燃气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经营,逐步整合优化瓶装燃气市场。

五是规范出租人加价收取管道燃气费的行为,规定承租人向燃气企业提出缴费申请并办理缴费手续的,出租人应当予以配合,且不得以高于政府制定的管道燃气销售价格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燃气费用,也不得向承租人加收燃气使用费、管理费、代缴费等不合理费用。


04

《条例》重视应急管理体系建设防范燃气突发安全风险



《条例》首先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规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预留燃气应急气源储备设施建设用地,建设燃气应急气源储备设施,购买燃气应急储备服务,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提高燃气应急保障能力。

其次是健全燃气应急指挥通信网络系统,构建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明确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件等级,依照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按照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密切配合,做好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的指挥、处置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

最后是完善燃气企业应急事故处置机制。规定燃气企业应当制定本单位燃气应急预案,设立抢修机构,配备应急抢险队伍及设备物资,组织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抢险能力与响应速度。发生燃气安全突发事件的,燃气企业应当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先行处置,并根据事件等级,按程序向相关单位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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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



为加强深圳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建科〔2017〕77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形成新修订的《深圳市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新增章节一章,条款四条,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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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亮点:

01
落实责任主体,强调孵化培育工作

新修订《产业基地管理办法》明确了产业基地的市、区主管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及市产业基地应当发挥产业链发展核心引擎作用,明确自身孵化培育职责和要求,落实自身职责和义务,积极统筹开展孵化和培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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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细化申报、认定、准入和退出要求

《条例》明确了市产业基地应具备完备的技术、人才、管理等综合实力;调整了市产业基地申报的类型,从原来固定的四大类型及各小类型调整为工程应用、部品生产、装备制造、科研教培、智能建造、综合产业等类型,简化了申报需要提交的资料;


《条例》调整了评审专家的组成和职责,明确必须有一名资深专家主持评审工作,优化了公示和认定程序,且强调要对外进行公示;《条例》将产业基地有效期从三年调整为五年,优化了市产业基地终止资格和撤销资格的情况;新增评估不合格,且限期内未完成整改的撤销资格。


03
发挥示范引领效应

《条例》明确市、区主管部门示范带动职责和要求,以及市产业基地企业示范带动要求;鼓励产业基地发挥自身优势,加强示范带动,推动技术支持和产业发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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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



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规范交通建设市场秩序,推动深圳市交通建设高质量发展,构建“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的交通建设信用体系,提高深圳市行业管理水平,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深圳市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六章,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管理进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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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适用范围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监管的交通建设工程(含市政道路、公路、水运工程、场站、枢纽等)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工程咨询和试验检测等从业企业(以下简称从业企业)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交通建设工程建设市场从业行为的评价。

02



信用评价标准

《办法》第六条: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依据从业企业的从业类别分为施工类、勘察设计类、监理类、工程咨询类及检测类,分别进行评分和评级。同一企业的不同类别评价分别进行。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内容由企业投标行为、履约行为、其他失信行为和良好信用行为构成,一个评价周期的投标行为和履约行为的初始总分值为100分,按照等级制度,实行定期评价和动态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综合评分结果将从业企业分为AA、A、B、C、D五个等级,AA级信用好,A级信用较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D级信用差。


交通建设工程从业企业信用评价的采信依据包括:1、市交通运输局及其质量监督机构、造价管理机构督查、检查结果或者奖罚通报、决定;2、项目建设(代建)单位管理工作中的正式文件;3、举报、投诉或者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4、司法机关做出的司法认定及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5、法律、法规或者国家规定可以作为信用评价认定依据的其他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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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信用评价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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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信用评价结果与异议处理

交通建设工程监管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对从业企业的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应用。对信用评价等级低的从业企业,可在相关工作中进行重点审查、重点监管、重点防范,对比较突出的问题责令整改,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节轻重提出有关限制、惩戒措施;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使用信用评价结果,任何单位不得使用超过有效期的信用评价结果对建筑市场主体进行失信惩戒或者差异化管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业企业对信用评价初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市交通运输局提出申诉;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对从业企业(机构)的可扣分行为向市交通运输局进行投诉举报,对信用评价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实名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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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



为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维护参保人的基本医疗保障合法权益,2023年10月1日起,《深圳市医疗保障办法》(下称“医保办法”)将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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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范医保制度体系,建立职工和居民基本医保>>


按照国家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的要求,《医保办法》分别建立职工基本医保和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其中,职工基本医保根据缴费与对应待遇分为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两种形式。职工基本医保一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一档,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对应原基本医保二档与三档。本市在园在校少年儿童、大学生,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本市户籍居民均可以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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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升优化待遇水平,群众就医购药更有保障>>

《医保办法》实施后,职工基本医保、居民基本医保在门诊及住院待遇方面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1、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上升。以市民关注度较高的普通门诊待遇为例,职工基本医保一档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从年社平工资的5%,提高至在职人员6%(实施初期约为9334元)、退休人员7%(实施初期约为10890元),二级以上医院的限额相应调整;职工基本医保二档及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支付限额由每年固定1000元提高到年社平工资的1.5%(实施初期约为2333元),并动态增长。


2、医保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扩大。参保人在市外门诊看病也可以享受医保统筹报销,同时市外住院报销比例提高,积极支持人口流动,切实减轻异地工作和生活的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除此之外,《医保办法》在提高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千元以上医用材料报销比例,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特定病种报销比例,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单独支付待遇等方面也作了相关规定。


3、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更灵活。《医保办法》取消了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非处方药、家庭成员共济使用等方面的门槛线,参保人医保个人账户只要有余额,即可按国家、广东省及本市规定的范围使用。


三、完善医保筹资机制,缴费负担总体降低>>


《医保办法》严格执行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规定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统一了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的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上限、下限,缴费基数均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缴费基数上限、下限调整为本市上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与之前相比明显下降。

由于医保个人账户设立以及待遇方面的差异,职工基本医保一档、二档缴费费率不同,职工基本医保一档费率保持8%不变,职工基本医保二档执行广东省规定的最低费率2%。居民基本医保缴费基数为本市上上年度城镇居民月可支配收入,费率为1.8%,缴费责任由个人和财政按比例分担,财政补助适当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倾斜。2023—2024学年度少年儿童和大学生个人年缴费金额将比去年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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